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林业局、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规定,为组织开展好2024年度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在我县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且符合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受理广安市内委托的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评审基本条件
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
(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
《广安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8〕81号)作出以下规定。
1.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等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参加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工作年限(专科生7年,本科生5年),可根据工作经历、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或在“精准脱贫”工作中担任第一书记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三、申报受理时间
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申报途径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时间要求
1.个人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8:00,逾期不得补报。
3.各单位、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即评审委员会初次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8:00。
4.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各单位、部门再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即评审委员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8:00。
6.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8:00。各单位、部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用户注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用人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邻水县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并按照要求如实逐项填报申报信息。申报人员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评价方式:邻水县申报人选择“申报评审”、县外委托评审的申报人选择“省内委托评审”。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陆系统,点击“法人登录”(单位经办人员选择“电子社保卡登录”),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在系统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含学历资历、获奖情况、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查并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成果等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成果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申报人符合《基本条件》中能力、业绩条件的具体条款,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若有其他特殊情况一并进行说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统一将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现场审核。
(四)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审核通过后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注意:申报人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均为林业部门的,只需林业部门审核,不是同为林业部门的,需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推送到林业部门审核。)
(五)复核受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由各主管部门或县级人社部门,根据时间节点,按照《邻水县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邻水县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和《邻水县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 3)要求报送纸质资料至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
(七)评审。邻水县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
申报中(初)级职称须参加答辩的人员,按照《基本条件》第十七条规定执行。请申报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主动告知。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八)公示、确认、发文、办证。评委会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经人社部门审批确认通过的人员,印发职称资格通知。职称资格通知印发后,用人单位及时领取职称资格通知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等资料并妥善保管,《评审表》等相关资料存入申报人员的个人人事档案。电子职称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五、系统操作特别提醒
在系统内审核时,若申报人员网上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谨慎选择以下情况,操作不慎将造成申报人员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的严重后果。
1.审核退回:在下方对话框填入退回原因后点击确认退回。该信息将直接退回至申报人,需按要求修改后重新提交。
2.审核不通过:该申报人本年度评审申报将置为不通过,该年度无法再次进行申报。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邻水县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
审核通过后从系统导出并打印《评审表》(一式两份)和综合材料等相关资料纸质件,需申报人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上传资料(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七、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中级职务每人次14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按规定需答辩的,答辩费60元。
八、委托评审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我县林业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我局出具委托评审函(附上《汇总表》,《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69476070@qq.com,评审结束后,我局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九、工作要求
(一)准确选择申报专业。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评审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技术成果及所起的作用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等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并在申报资料“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中明确填写,未准确选择申报专业,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职称子专业适用范围可在《基本条件》(附件4)查询。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论著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人员需为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向主管部门通报,严肃处理。
(三)严格审查材料。各审核部门、单位要严把审核、复核关口,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基本条件》、材料规范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受理。
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等资料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进行查重(已发表的论文,查重比对截止时间为发表的前一日),查重报告附在论文之后一并提交。已公开发表的,核实论文及期刊真伪的方法:第一步,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期刊是否在库(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第二步,登陆知网、万方、维普网等平台查询(目前已在龙源网、期刊网存在大量假刊、套刊,请大家注意,避免上当)期刊基本信息,找到相应年度和期数的期刊,对比封面、目录及内容等是否与申报人员提供的一致。
十、重要提示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国家和省、市、县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培训指导工作,对个别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假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26—3216136。
监督举报电话:0826-3224348。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十二、材料报送地点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6室(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
附件:1.邻水县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邻水县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汇总表
3.邻水县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
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
邻水县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
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需上传至申报系统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学历信息
学历证明材料:根据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职称申报时不再要求群众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的通知》(川职改办函〔2018〕13号)要求,各有关单位必须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进行查验。
专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查询,由各用人单位和部门通过“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以下简称学位网)上查验,在“学历学位证书查验”栏查验后,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请设置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180天〈6个月〉),责任人在查询结果资料上签字,单位签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申报人员、2002届(不含)以前高等教育毕业生和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因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或无法准确查询其相关信息,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学历学位审查,出具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的学历证明;自由职业者由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学历学位审查,提供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的查询结果或学历证明(学信网或学位网无法查询)。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
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复印在一页)、任职资格通知(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三选二)。
在广安市外(含部队、中直、省直,与广安市有职称互认协议的除外)单位通过评审(初定)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到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现申报评审中级职称的人员,需按规定先确认再申报。广安市各县市区(园区)之间流动的不需确认。持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核实真实性后,无需确认,可持原证书申报。
若为初次申报职称,此项不需提供。.
(三)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
上传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技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及单位的聘用(任)合同、聘书等相关佐证材料。
(四)任职后主要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资料
按照《基本条件》第七条能力、业绩条件准备,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专业技术报告以及项目验收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项目实施(施工)方案、标准(规程)、专业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审核人员签字,首页和骑缝加盖公章。申报助理级需提供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证明材料,申报中级需提供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证明材料。
以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作为业绩条件申报中级的需提供:①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期刊是否在库核实截图,②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含刊物封面、目录和内容页),③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页复印件与网上查询截图一致。
(五)学习培训经历(含继续教育)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上传不低于规定年限(含2024年)学习培训情况,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学习培训有高于《基本条件》要求的,一并上传相关资料。学习情况由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查人签署“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公章。
(六)考核情况
需要提供任现职以来符合申报条件年限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经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人签署“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七)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按照要求逐项提供上传系统。
(八)用人单位审核信息
1.单位公示材料
“关于XXX申报X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公示”,应包括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落款时间。
2.单位公示结果
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推荐评审的,用人单位出具业绩贡献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情况),单位负责人签署“公示期满,无异议”,签名并加盖公章,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前。
3.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实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党风廉政(廉洁从政)情况,以及任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贡献和效益等。要求重点说明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加盖公章。其中,对于享受提前1年申报职称、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的人员应在推荐报告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
(九)破格推荐报告(仅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用人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并阐明破格符合《基本条件》的条款。
(十)享受优惠政策证明
享受政策相关佐证材料(仅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提前一年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九条对应条款的相关佐证资料和单位证明材料。
2.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十条年度考核及基层工作年限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和单位证明材料。
(十一)职称英语和计算机要求
单位明确作出对职称英语和计算机是否要求的说明。
(十二)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审查人签署“与原件相符”,签名并加盖公章。
(十三)本人担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合写一份)
要求为取得现职称以来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首先应明确申报专业,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
(十四)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明确作出申报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是否有影响其职称评审的结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纪检监察部门公章。
(十五)注意事项
1.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所有上传系统的材料,若为复印件,均须单位审查人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签名并加盖公章。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资料须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人和用人单位须确认上传系统材料的真实性。
2.上传的材料系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
料上传至“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处。若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要求不一致,请按照本材料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一材料不要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
3.所有佐证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须申报人本人签字按手印,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需写明“本人自愿申报林业和草原工程XX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基层单位意见”栏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并需填写“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推荐XXX同志评审X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若为破格推荐,需填写“符合破格申报条件,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同意推荐XXX同志评审X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各级单位推荐意见。《评审表》相应位置均需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二)综合材料
邻水县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2-16项。
(三)装订要求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系统逐级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一式两份。
2.综合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邻水县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顺序白色封面左侧胶装成1册。封面标注申报人工作单位、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现职称、申报职称和申报专业。所有综合材料应标注页码(页脚正中),综合材料目录(载明材料项目及对应页码)应装订在封面与第一页之间。评审结束后,综合材料不予退回,相关资料请自行妥善保管。
3.《邻水县2024年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汇总表》(附件2),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材料时,行业主管部门汇总填报,经相关人员核实信息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行业主管部门一份,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两份),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69476070@qq.com。
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综合材料》等资料统一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档案袋须粘贴《邻水县林业和草原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附件3),并注明档案袋编号(与《汇总表》编号一致)、申报人姓名、申报人手机号、工作单位、申报职称、申报专业以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座机号和手机号)。
5.委托评审报送材料,须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并附《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