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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林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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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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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4年度林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评审对象和专业范围

(一)申报对象

1.县属国有企业从事林业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2.乡镇、街道)属事业单位从事林业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3.凡在我县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从事林业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4.凡在我县注册的社会组织从事林业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员。

5.属劳务派遣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与推荐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劳动关系,申报时由推荐单位提供申报人连续缴纳相应任职年限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其中推荐单位须有1年及以上参保依据,且参保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一致。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林业:从事林学、林木遗传育种、种苗培育、森林培育、森林经理、森林经营、土壤与营养、森林保护、植物保护、经济林、林下经济、林产品开发利用、林产品检验监测、林业资源调查和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林业资源认证和评估、占用林地可研、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森林防灭火、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经济、林业工程造价、林业工程监理、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生态文化建设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包括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破格申报条件、激励政策等内容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20233号)相关要求执行。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在推荐时自主确定。

四、考核和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中级评审者提供近四年(2020年—2023年)任现职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近四年(2021年—2024年)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申报初级评审者提供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的专业技术年度考核表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材料(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至少提供一年,其余按照规定年限提供)。年度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合格)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的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学时含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学时)。

五、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下载。网上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日(逾期不再申报部门审核截止时间:本通 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10逾期不再审核);现场收件截止时间:2024年1115逾期不再受理);资料报送地址:古蔺县彰德街道胜蔺街133号(6楼机关党委办公室), 系人:王莉,联系电话:0830-7222645。系统运维咨询:19113903952

(一)推荐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相应操作。

(二)申报人以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方式。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申报资料和业绩材料,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个人《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需在职称系统申报时填写,下载打印按要求逐级盖章。

(二)单位推荐。单位应确定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的资料和提供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审查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单位意见”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复印件材料单位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后加盖单位公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提出推荐意见后报送。单位在推荐时,应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在推荐时,要建立群众满意度或民主推荐满意率测评机制,满意率需达到75%以上;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空缺内推荐,并由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空缺情况说明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特别是政治品德、资历、年限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县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受理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包括材料是否齐备,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推荐单位是否审核并完善相关手续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对于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补充齐备,对于资料未按文件要求 规范的一次性告知整改规范。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评办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五)同行专家评议。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反馈的申报人员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评办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应数量的同行专家组成专家评议组。根据专家评议组评审的结果提交评审会,每份材料须由3名及以上专家审阅,并出具书面意见,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议结果中有2个及以上专家“不通过”视为“不合格”同行评议“不合格”的,申报者不再参加后续答辩和提交评审会)。

(六)答辩。申报中级职称须全员答辩,申报初级职称专业不对口的须答辩。答辩重点是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合格”或“优秀”的,方可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不合格和不按规定参加答辩的,不得提交专家评审会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专家评审会。评审会成员由参加评议的同行专家组成,评委会主任在评审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在评委会主任主持下,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会议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申报人的水平、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审。

公示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的结果,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审核发文。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评办将评审通过人员资料汇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的,按规定程序发文办证电子证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程序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不予办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通知存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将评审通过的文件评审表一并通知到推荐单位。文件由推荐单位存档保管、评审表装入个人档案。

七、关于申报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两份,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及《评审表》首页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 验证报告》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5.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材料1份;

6.获奖情况、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业绩材料复印件拟评审中级提供任职以来的1份;

7. 申报人员与推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社保证 明复印件1份;

8.任职期间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各1份

9.按照申报职称级别的要求提供相应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10.党风廉政建设审查意见一份事业单位人员提供

11.《申报人员名册》附件31份,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 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7268704@qq.com。

上述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由审核人签名后加 盖单位印章。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申报者要认真、准确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经所在单位严格审查,书面出具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审查。

2.单位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常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业绩成果材料须经推荐单位核实盖章。

4.除《评审表》外,其他印证材料应按规定装订成册,并装入标准档案袋,在档案袋目录上依次填上材料名称和联系电话具体要求见附件2

5.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

6.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县申报职称,还须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协议可仅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7.《评审表》中的照片一律粘贴申报人近期彩色免冠同底电子照片。

八、申报工作要求

(一)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和申报、推荐工作。严把材料的审核关,要确保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单位经办人要对申报人员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未经上述验证签字盖章的材料无效。

(二)所有材料一律按属地原则由各推荐单位审核后集中上报,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

(三)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由谁审核谁负责。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并列入信用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一份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12月31

(六)申报者按四川省发改委、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通知缴纳相应评审费: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纳。

(七)从发文之日起,请评审人员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好评审申报材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截止验收材料时间20241115逾期不再受理。

(八)此文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30—7222645,举报投诉电话:0830—7211225。

附件:1.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审核表

2.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装订材料目录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古蔺自然资源和规划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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