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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工作(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延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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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3
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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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初级职称

申报评审(初定)工作(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延后)的通知

金阳县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州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相关工作的通知》(凉人社职〔2024〕66号)要求,现将开展2024年度建设工程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评审对象

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 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初定)。申报人员须在我州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  致)。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 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 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初定)。同一年度 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 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即申报普通职称又申报同级别定向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职称初定)条件

(一)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 年12月31 日。符合《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川组通〔2021〕75号)规定的,可根据规定提前申报相应职称。

(二)申报职称初定条件。申请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 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认真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一次性职称初定。

1.初定员级职称

中专、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 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 业绩。

2.初定助理级职称

(1)大学专科、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后,从事与所 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 上取得相应业绩。

(2)大学本科、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3)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3.初定中级职称

(1)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在该岗位上取得相应业绩。

(2)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职称初定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0 日。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从2024年起,我州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初定) 申报、审核、评审等系列工作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办理(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个人操 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主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或职称初定条件的,可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申报评委会选择“金阳县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职称初定)。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二)诚信承诺。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 料,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对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作出诚信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 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 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 5 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 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 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系统上传《公示证明附件》《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四)主管部门审核

1.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线上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评审

金阳县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

织评审(不包括职称初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责承办具体工作。

()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金阳县建设工程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职称评审结果,并提交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最后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后统一印发通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报。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 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若提供复印件则须由所在单位审查签 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上传。请严格对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 置逐一上传相应申报材料,并仔细阅读系统填报说明及要求。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同步将 《2024年凉山州建设工程X 级职称申报花名册》(见附件) 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02807016@qq.com

(二)纸质材料要求。

1.职称评审纸质材料。线上评委会受理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本人及所在单位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盖章,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逐级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申报材料报送需在评委会受理后一周内完成。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

(2)《2024年凉山州建设工程X 级职称申报花名册》 (见附件),由主管部门(单位)统一汇总上报,并上报电 子文档(一 式一份)。

2.职称初定纸质材料。线上初定初级职称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填写《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 本人及所在单位在《职称初定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按手印、盖章,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逐级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见附件)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职称初定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审核通过一周内完成。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四川省初定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1份。

(2)《凉山州职称初定申报表》1份。

(3)《2024年凉山州建设工程X 级职称申报花名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汇总上报,并上报电子文档(一式 份)。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申报每人次100元。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交清。职称初定收取费用。

六、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 月30日,个人修改提交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0(已经推迟到2024年10月28日),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所有审核包括评委会审核及个人修改等在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完成,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金阳县天地坝镇金华下街116号五楼。咨询电话:0834-8733721

金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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