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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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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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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园区科技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党群部),市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绵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我市2024年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纪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从事技术经纪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职业道德、献身科学事业的精神和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热爱科学事业,具有自然科学工程相关专业理论素养、能力素质和一定实践经验,具有解决自然科学工程领域相关问题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3.任现职以来,胜任本职工作,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4.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规定年限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纳入科研失信记录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各阶段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科研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1.技术员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技术经纪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专业能力

熟悉技术经纪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具有完成一般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技术经纪工作。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技术经纪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经纪工作满2年。

(2)专业能力

熟练掌握技术经纪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技术经纪专业前沿知识、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具备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经纪工作的能力,能较好处理技术经纪专业范围内一般性难题。

(三)中级职称(工程师)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技术经纪工作。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经纪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经纪工作满4年。

2.专业能力

(1)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基本了解技术经纪专业前沿知识、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开展工作。

(3)具有独立的解决技术经纪专业范围内的问题,并撰写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任现职以来,在专业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编撰学术专著1部以上。

3.业绩成果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取得下列业绩:

(1)作为主要负责人促进完成科技成果转化1项,解决了实际应用中比较重大的技术问题,科技成果转化累计实现直接销售收入500万元人民币。

(2)参与制(修)订由国家或地方相应行政机关或授权单位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规程、规范、指南)1项。

(3)在科技管理和咨询服务方面,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决策参考、组织科学管理、强化服务保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绩效和业绩贡献;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被本单位或政府部门采纳,对促进决策科学化产生较好的实际效果;在单位开展科技管理方式创新,提升管理工作效率,提高项目执行质量等工作成效明显,服务对象满意程度高。

(4)从事科学技术普及工程工作,在科普活动组织、科技或科普成果推广、科普场馆、科普设施等的规划设计、建设改造,科普展览组织,科普展陈品的设计制作、应用维护,各类科普作品的设计制作、应用推广,及类似技术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较好的社会效益,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a.获得市级以上科普类奖励1项以上。

b.作为主要策划人,组织开展单次参与人数500人次以上大型科普活动2次以上,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c.作为科技辅导教师辅导的学生参加省部级以上科技类相关比赛获得个人或集体二等奖以上荣誉1次以上。

d.参与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科普类项目。

(5)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主导技术转移项目累计技术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3项以上有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技术转移项目。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要求

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注册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材料网上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推荐单位(各县(市、区),园区(职改办或党群部),市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推荐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再次提交修改内容)。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报送地点:绵阳市子云街北段58号市科技局三楼330办公室(绵阳市科学技术局人才引智科(人事科))。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选择绵阳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和申报材料展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材料:

1.《公示情况说明》(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上传材料加盖公章PDF文件上传)

2.《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名,上传材料加盖公章PDF文件上传)。

3.如需委托市科技局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的,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委托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送评审材料到科技局,可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

(三)资格初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由单位所属县(市、区)职改办、园区党群部进行资格初审;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的,由单位所属县(市、区)职改办、园区党群部进行资格初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属于市属事业单位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单位主管市级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管理权限不在绵阳市、按规定委托市科技局对其所属人员进行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的单位,自行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

对申报人的资格初审,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合格后由资格初审单位在网上提交初审意见(如初审中有委托评审的申报人,需上传申报人单位的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组织复审

市科技局人才引智科(人事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申报者在复核后、在审核状态显示为 “复审已接收”时,在系统中导出并报送纸质材料,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绵阳市子云街北段58号市科技局三楼330办公室(绵阳市科学技术局人才引智科(人事科))

申报者资料报送后,市科技局人才引智科(人事科)将纸质材料、网上资料提交绵阳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绵阳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并适时通知破格申报及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的申报者参加答辩。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绵阳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市科技局人才引智科(人事科)将评审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查;核查通过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通知到各推荐单位或将委托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

(六)相关手续办理

资格初审单位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到市科技局人才引智科(人事科)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下载和打印。

五、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需见刊)。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二)市属事业单位按评聘分开的方式,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但原则上近5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或获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省直部门)表彰表扬,且必须参加答辩。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受人事档案的限制,由工作和社保一致的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

(三)答辩要求:

1.申报中级职称、转评申报、破格申报及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的均须参加答辩;

2.答辩分为个人简述和专家问答两个环节,时间为15分钟。个人简述环节:重点介绍本人从事技术经纪工作业绩亮点及工作经历等方面,限时5分钟;专家问答环节:主要考核申报者从事技术经纪工作业绩成果、工作经历、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方面,限时10分钟,答辩不需要准备PPT等相关材料。

(四)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元/人(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人。申报人在报送评审纸质材料时,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五)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申报所需材料及相关信息查询,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涉及评审的各类信息将通过该系统发布。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16-2332465(政策咨询、材料报送)

            0816-2267235(职称相关政策咨询)

15982396484、18582368002(系统技术支持)

附件:1.评审材料目录(由申报者填写,属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2.绵阳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表(属于破格申报的才填写本表,并由申报者填写,属于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3.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4.绵阳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经纪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

申报流程图

5.《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科政﹝2022﹞10号)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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