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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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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0
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机械工程 > 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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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社局,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安排,现将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全州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包括幼儿园)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实行对岗申报。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教〔20208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以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年限,不是以取得下一级职称资格时间来计算。

三、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开展,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4101524: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0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524:00

线下受理材料时间:20248159:001026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申报材料应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业绩成果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人员材料,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包括学历、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等。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对符合资格条件者开展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登陆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三)复审推荐。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至甘孜州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州人社局专技科,简称州中评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线下报送。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各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综合材料各一式一份,逐级审核盖章后由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统一报送州中评办。

(五)组织评审。州中评办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等,审核合格后提请评委开展专业评议。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审核确认。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州中评办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核确认,批复评审通过人员的职称资格,并统一印发通知到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有关部门(单位)。

)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下发评审结果通知2个月,到州中评办统一领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

评审通过人员可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六、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00元。费用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七、其他事项

(一)时间计算。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41231日,申报人相关材料(包括奖励、成果、论文、著作发表等)截止时间为2024830日。

(二)继续教育。申报人员需按规定任职年限提供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证明材料。

(三)社保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八、有关要求

(一)今年是我州首次使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开展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请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并指导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员按照系统首页操作指南的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开展线上申报和线下资料报送工作。报送至高评办的评审表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已取得职称的,将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材料报送地址:康定南郊稻子坝木雅路一段308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楼(1018室)。

联系人:晏冬、高明英,联系电话:0836-2835363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202085号)

2.甘孜州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送评花名册

3.2024年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4.个人诚信承诺书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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