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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 关于开展2026年新闻专业初级职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6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宜宾市南溪区 关于开展2026年新闻专业初级职称 申报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31-3330613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9-22 09:00:0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10-10 18:00:00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能力条件(1)具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2)了解新闻传播规律,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某一方面的新闻采编工作。(3)从业以来,每年参与采写的稿件数量不少于60篇,或编发的稿件不少于80篇,或参与采编的稿件合计不少于100篇(其中在新媒体平台发表网络新闻作品数量不少于50%)。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初定申报 |
| 评审范围 | 全区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104818522931609602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新闻专业人员 | 记者 | 初级 |
| 2 | 新闻专业人员 | 编辑 | 初级 |
| 3 | 新闻专业人员 | 新闻 | 初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新闻专业人员 | 新闻 | 编辑 |
| 2 | 新闻专业人员 | 新闻 | 记者 |




